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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卡须填电话卡数量信用承诺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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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构建反诈防火墙,最大限度保障青少年合法权益、保护群众财产安全,甘肃省公安厅、省通信管理局、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发布通告,决定对低龄用户办理电话卡入网采取校验、警示的临时性保护措施。

通告称,今年以来,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活动出现明显反弹,推广引流、买卖租借“两卡”、架设话务窝点等违法犯罪活动手段快速翻新,大量低龄(16至23岁)用户因社会阅历不足、法治观念不强、自我保护意识较弱,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“工具人”。

通告明确,身份证年龄在16至23岁之间的用户,均定义为低龄用户。低龄用户在办理电话卡前,须如实填写《低龄用户办理号卡申请单》中的“电话卡数量信用承诺”,若未如实填报,一经查实,按照《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依法清理整治涉诈电话卡、物联网卡以及关联互联网账号的通告》(工信部联网安函[2021]133号)进行关停并记入通信行业黑名单。

通告表示,低龄用户本人身份证名下已有1张以上(包含1张)电话卡的,如要继续办理电话卡新入网业务,须持有加盖学校院系或公安派出所公章的《低龄用户办理号卡申请单》后方可进行办理。广大低龄用户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,配合开展此次临时性保护措施,并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涉及电话卡、物联网卡以及关联互联网账号的违法犯罪线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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